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01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GS-AZ-2023-017)作如下澄清:
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有三种业绩要求,请问是否都有合同金额要求。
答: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见招标公告第3.1条: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实施(或供货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定义见招标公告,框架合同采购协议无金额要求。
注: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C1栋17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551-6811802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1-6570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