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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深加工产业园项目(EPC)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13013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深加工产业园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的规模单位为“万吨/”,本次澄清增加单位为“万m3/年”的规模业绩描述,具体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调整为:

“投标人自2018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生产规模不小于500万吨/年(或不小于300万m3/年骨料生产系统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不能体现特征指标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企业业绩”中第(2)项调整为

“(2)满足上述业绩的基础外,投标人另具有生产规模不小于900万吨/年(或不小于540万m3/年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的设计或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主要人员要求”中第2项“施工负责人”调整为

“自201811日至今担任过国内单个生产规模不小于500万吨/(或不小于300万m3/年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的施工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得2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招标人: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