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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滨科城BK202206、BK202305号地块项目景观道排工程 01标段(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2882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滨科城BK202206、BK202305号地块项目景观道排工程01标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15

开标日期: 2024130

合肥滨科城BK202206、BK202305号地块项目景观道排工程01标段(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华松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天海路交口新都会中心A8#1304室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叁角伍分(¥27168963.35元)

工期: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吴兵

企业业绩:

1.皖投*国滨世家二期园林景观施工工程

2.远大中央公园(三期)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皖投*国滨世家二期园林景观施工工程

2.亳州市远大中国府*国宾府小区绿化景观及室外附属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久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 119号天和大厦北楼 101室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叁角陆分(¥27168963.36元)

工期:14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罗海鑫

企业业绩:

1.国建悦美府展示区景观工程

2.合肥城建琥珀东澜赋观澜苑景观道排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国建悦美府展示区景观工程

2.安庆怀宁国建悦美府一期住宅景观及购物公园绿化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九叶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E区1-819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叁角陆分(¥27168963.36元)

工期:12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冯海静

企业业绩:

1.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 I 标段

2.金色湖畔小区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高速东方御府景观工程 I 标段

2.万兴·花半园大区景观及道排工程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世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环球世家上房大厦 25 栋 11 楼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叁角玖分(¥27168963.39元)

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杨洋

企业业绩:

1.肥西·光明府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2.光明悦室外景观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光明悦室外景观工程

2.肥西·光明府售楼部及 A 区室外附属工程施工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A座208-12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壹拾陆万捌仟玖佰陆拾叁元叁角陆分(¥27168963.36元)

工期:13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凌健

企业业绩:

1.崇明区陈家镇 CMS15-0308 单元 C-4(滨江 13 号)地块项目大区景观工程(一标段)

2.科创北城一期项目二、三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科创北城一期项目二、三标段景观绿化工程

2.北京城房·滁州时代樾府项目二标段景观工程

招标人名称: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5189098

招标代理名称: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一期A6栋7楼

项目负责人: 吴工、徐工

联系电话:18556512977、17729976308

公示期:202421日至2024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55651297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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