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滨湖新区BK202206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代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GZ00555/Z-GD4724-C-01)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中增加:(12)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
2、合同条款中“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作如下完善: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对招标文件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约定的人工、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详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
(2)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或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的人工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10%、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
①可调整人工价差调整周期为:计划工期;
②可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为:计划工期;
(5)可调整的人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人工、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人工、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人工、材料基准单价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投标单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 。
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ax(B,C)×(1+D)+C ;
②人工、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人工、材料结算单价=A-Min(B,C)×(1-D)+C ;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人工、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调差中的人工及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安徽省2018年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为准。
(8)可调整价差的人工、主要材料调差的实施: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9)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合肥滨湖新区BK202206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代建市政道路工程
序号 | 名称、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 | 基准单价 (元) | 投标单价(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工日 | 10 | 166.15 | 不含税 | |
2 | 沥青混凝土AC-20 | m³ | 5 | 984.12 | 不含税 |
3、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如下: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2.5.3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额的8%,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同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由发包人在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
2 | 4.2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形式为保函或现金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如遇工程延期,履约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失效,承包人须重新提交延期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承包人未在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失效前提交有效的延期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结算。 |
3 | 4.3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项目经理如有请假需求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履行本项目管理职责,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负责。 |
4 | 11.2 |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产权单位之日起24个月。 |
5 | 14.1 |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单价合同。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详见本公告第2条。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时,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
6 | 14.2.1 |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7 | 14.2.2 |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
8 | 14.3.2 |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承包人在达到支付节点当月的15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监理人及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0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并在次月的15日前报送,监理人及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0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含修正后的)后次月15日前完成支付,承包人应在付款前提供等额合规的发票。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2.4.5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有权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或使工程质量受影响。 |
9 | 14.6.1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见索即付工程质量保函(详见附件); (2)按相应比例的工程结算款; (3) 3 %的工程款; (4)其他方式:/ 。 |
4、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高速高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卯工
电 话:0551-651831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590535,13966996525
2024年4月1日